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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让开放的市场更加放开

2013-12-04
  •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建设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建筑市场早已不断开放的前提下,采取各项措施,简政放权,进一步降低市场门槛,优化市场布局,在为建筑市场增加活力、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使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简政放权,开放更放开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连续多年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城市化率不断提高。近年来,为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市场布局、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清形势,不断简政放权,推动建筑市场稳步开放。在实际工作中,该厅积极简化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手续,对初次进苏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办理单项工程的资质(资格)核验手续和已在江苏承接工程的企业办理工程项目的备案手续,由原来市场处直接受理审核调整为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级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同时,对有计划在江苏市场长期发展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由直接受理审核调整为由驻苏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辖市主管部门初审、查看原件材料,最后由市场处约谈驻苏负责人后进行最终审核。 与此同时,为了方便外省企业进入江苏建筑市场,该厅便民服务中心简化程序,省外代理机构不须再携带原件到省级主管部门,直接可由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就可开始工作,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只网上审核即可。今年9月,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江苏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工作,也简化为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今年10月,该厅还下发《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精简了外省造价员转入江苏的登记程序。 一味保护只会削弱自身优势,放开才可将市场做大做强。作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的大省,江苏一直秉承其开放性,不断致力探索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让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平等参与竞争,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今年9月,江苏省政府在武汉召开江苏建设领域(武汉)合作推介会,分别与湖北、湖南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与湘、鄂两省在建设领域的广泛合作,鼓励湘、鄂两省建设企业到江苏开拓市场、投资兴业。今年10月,江苏省还与浙江省签订了共同构建两省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协议。根据协议,江苏将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不限制浙江建筑企业和执业人员进入江苏建筑市场,同时,浙江建筑业进入江苏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缴纳标准也将享受江苏本地区企业同等待遇。 放开不放任,监管有新招 坚持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放开权力,并不等同于放任不管。在开放建筑市场的同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监管。2011年,该厅就开始在全省推行网上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投标、开标、远程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备案、电子档案归集等都在网上进行,在方便省内外企业办事的同时,也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监管。2012年,江苏除13个省辖市实现100%电子招投标外,60%的县(市、区)也实现了电子招投标。今年,江苏所有县(市、区)都将全部开通电子招投标系统。到明年,江苏还将力争实现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所有类别的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此外,江苏还加强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用信用管理、调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012年,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启动运行,成为我国首个省城范围内省(市)一体化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该平台包含了建筑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且数据库信息在全省互联共享,使企业、人员、工程项目都拥有了联网的“信用档案”。通过平台查询,这些数据库信息就会实时呈现,使监管部门能够实时掌控信息,也使治理转包、挂靠时有据可依。 作为试点城市,常州市在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建设上还首创了“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即除商务标、技术标外,企业信用评价也被引入招投标过程,促使企业遵纪守法,守信诚实。对新进入的外来企业,它们的初始信用分则是在本地施工的同序列、同类别、同等级、同专业的外地建筑企业在上一时段信用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这样,常州市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也使外地企业能够公平参与进来。 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江苏已有12个市建立了市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12个市的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也已经建立,并能与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平台实时对接。现在,江苏建筑市场的监管工作更加有力,建筑市场秩序也得到有效规范。 本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董红兵 2013年11月30日《中国建设报》头版头条